70-80(第46页)-《修真界第一苟王》

既然一切都无法改变了,不如在能力有限的范围内活的更好吧。

五千年前,邹女仙,如是说。

第79章 宋成啊,当个好人。

站在众人面前的这个瘦高瘦高的、被邹娥皇唤作大壮的青年人就是这个村子里的村长。

一进屋里, 大壮的视线就掠过了邹娥皇手边的那把显眼的黑剑。

他情不自禁地震颤了一下。

大壮曾经是怕过剑的。

不过话说回来,谁能不怕一把吹毛断发的宝剑呢。

在大壮小的时候,他没见过剑, 他只见过村口一年一度戏台上,那些演着仙人的戏子,将一把软剑舞的如雷似电,虎虎生威。

那个时候, 大壮还不怕。

那个时候,他比较怕刀,村里每逢杀鸡宰牛的时候, 都是一把寒光凌冽的刀立在木墩上, 然后屠夫手起刀落,就是一地的鲜血淋漓,平日里趾高气昂的家畜, 也会在那一刹那尸首分离。

可是后来大壮才发现, 刀是杀畜生的,而剑是捅人的。

在剑下, 人和畜生无异。

于是大壮第一次见到邹娥皇的时候, 其实很怕的。

没有他高的少女,却背了一把七尺的长剑。

如果一不小心,让剑压倒了,又算谁的?

思绪回笼,听到耳边邹娥皇那声尴尬的咳嗽, 大壮吸溜了一下鼻涕,将篮子里带来的土鸡蛋磕了个皮儿出来, 剥完皮儿就硬塞到了邹娥皇手里。

“仙人,您多吃点, 这么久不见,都瘦了!”

角落里,越蓬盛目光瞅着那土鸡蛋几乎要攒出火星来。他嘴角默默地抽动了下,不是、等等、这个村落里怎么会有鸡啊。

在越蓬盛印象里,这些不死不灭的村民,应该是和魂体无异的状态,根本不需要吃喝,更别提养只鸡了。

结果现在一看,又有猴又有鸡真是比外面的人还像是人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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